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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利县

平利县

历史沿革
发布时间2019/11/8 浏览量:1736 分享到:

 晋太康元年(公元280年)以上廉水为名设置上廉县(地域包括今平利、镇坪县及岚皋县部分乡镇),系平利县前身,为置县之始,属房州上庸郡。南朝宋初分上廉增设吉阳,不久撤上廉县,辖地并入吉阳,名吉阳县;南朝齐,又划吉阳分置吉阳、上廉两个县,平利仍为上廉县,先属新兴郡,后属上庸郡;梁时仍为上廉县,属新兴平利县郡;西魏废帝元年(552年),改上廉为吉安县,属安康郡;隋大业三年(607年),吉安改为金川县,属金州西城郡。唐武德元年(618年),划金川县东南(今平利县、镇坪县及岚皋县花里镇),在上廉故城,以平利川名置平利县,属金州。大历六年(771年)废,并入西城县。长庆年初,复置平利县。北宋熙宁六年(1073年),废县设镇,平利属西城县地。宋元年间,复置县,属金州。元代废县设巡检司,平利属兴元路金州。明洪武三年复置,先属大宁州(今重庆市巫溪),后属金州,万历十一年(1583年)金州改称兴安州,平利遂属兴安州。清乾隆四十七年(1782年)兴安升州为府,至清末,平利属兴安府。

      中华民国初期,沿袭清制;民国6年(1917年)撤府设道,平利属汉中道;民国11年(1922年),今镇坪由平利划出17个保置县,平利定为三等县;民国16年(1927年),陕西省政府成立之后,行政区划中道一级取消,县改为省直接领导;民国25年(1936年),省下增设行政督察专员公署,此后,平利县属第5行政督察专员公署;民国29年(1940年)实行新县制,分县为6等,平利为5等县。1949年,平利解放后,先属陕南行政主任公署安康专署、安康专员公署领导,后属安康地区行政公署,安康市政府领导至今。
      建国以来,全县行政区划作了20余次调整,其中大的调整有9次:解放初,撤销民国时期8乡镇、52保、1125甲,建立8区、52村、1125闾。195810月,全县建立8个人民公社,下辖39个管理区;11月,镇坪与平利合并为平利县,全县共设12个人民公社,54个管理区;19634月,恢复镇坪县,遂将所属4个公社、15个管理区分出。1981年,成立平利县人民政府,39个人民公社“革命委员会”改称管理委员会,城关镇“革命委员会”改称城关镇 平利县人民政府。1996年,通过乡镇机构改革,全县共设城关、老县、兴隆、三阳、大贵、洛河、广佛、八仙8个镇和牛王、长安、双杨、西河、秋河、八道、松鸦、张家、正阳、女娲山10个乡。
      2000年,全县辖8个镇、10个乡。 根据第五次人口普查数据:全县总人口201392人,其中各乡镇人口(人):城关镇28820兴隆镇12304老县镇18737大贵镇11799三阳镇12529洛河镇14734广佛镇8573八仙镇16828长安乡13228双阳乡4240牛王乡11903西河乡8974秋河乡9285八道乡4197松鸦乡11110张家乡3465正阳乡4258女娲山乡6408
      20013月和11月,相继两次并乡建镇。截止20037月,全县共设城关、老县、兴隆、三阳、大贵、洛河、广佛、八仙、长安9个镇和西河、正阳、女娲山3个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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