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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陕县

宁陕县

宁陕人口
发布时间2019/11/13 浏览量:2171 分享到:


2018年末,全县所辖11个镇,68个行政村,12个社区,村民小组357个。全县公安户籍总户数27132户,户籍总人口71070人,比上年减少1276人。全年出生人口576人,出生率为7.37‰;死亡人口575人,死亡率为6.26‰,人口自然增长率为1.11‰,城镇化率46.7%,2018年年末全县常住人口70318人。


2016年末,全县户籍总人口72589人,比上年减少1310人。全年出生人口661人,死亡人口589人。2017年末,全县户籍总人口72346人,比上年减少243人。全年出生人口873人,死亡人口670人。2018年末,全县户籍总人口71070人,比上年减少1276人。全年出生人口576人,死亡人口575人。2018年年末全县常住人口70318人。





宁陕县2018年年末人口数及其构成情况



2018年年末人口数及其构成(公安户籍口径)


指  标

年末数(人)

比重(%)


全县户籍总人口

71070

100.0


其中:城镇人口

18975

26.70


乡村人口

52095

73.30


男性

38295

53.88


女性

32775

46.12


0-17岁

12029

16.93


18-34岁

17372

24.44


35- 59岁

27982

39.37


60岁及以上

13687

19.26







1988 年全县总人口 72 429 人。1990 年,为 75 478 人(第四次人口普查,含流入一年以上常住人口),三年增长 3 049 人。由于山区文化教育事业不发达,公民文化素质较低,全县计划生育率 90.8%,育龄妇女节育率 84.38%,人口增长速度过快。针对上述问题,县政府采取一系列措施,控制人口增长,提高人口素质,狠抓扫盲教育、普及九年制义务教育和计划生育工作,推行优生优育,把提高人口素质和计划生育工作列入各级党委和政府的议事日程,纳入年度考核,实行一票否决制。2000 年,第五次人口普查资料显示,全县总人口为 75 778 人,与 1990 年相比基本持平,略有增长。公民文化素质明显改善。计划生育率 99.5%,育龄妇女节育率 90.2%。至 2007 年,全县总人口 74 510 人,计划生育率 98.6%、育龄妇女节育率 90.2%。





第一章 人口状况


第一节 人口分布





1988 年,全县 5 区 28 个乡镇 72 429 人,城镇和农村分布基本平衡。其中城关区 22 102人,江口区 22 553 人,蒲河区 12 899 人,太山区 11 309 人,两河区 3 566 人。农村群众居住特点为中低山、沿河两岸人口分布较为密集,高中山人口较为分散。







2007 年,全县 14 个乡镇,总人口 74 510 人。其中非农人口 14 761 人,农业人口59 749 人。







第二节 人口构成





性别结构 1990 年,全县人口 75 478 人,男性 41 485 人,女性 33 993 人。2000 年,全县人口 75 778 人,男性 41 874 人,女性 33 904 人。2007 年,全县人口 74 510 人,男性 42 420 人,女性 32 090 人。


民族结构 1990 年,全县有汉、蒙古、回、满、壮、苗族 6 个民族,汉族 72 958 人,少数民族 2 520 人。2000 年,汉族 73 136 人,少数民族 2 642 人。2007 年,汉族 71 965,少数民族 2 545 人。


居户结构 1990 年,全县农业户口 66 153 人,非农业户口 9 325 人。2000 年,全县农业户口 64 460 人,非农业户 11 318 人。2007 年,全县农业户 59 749 人,非农业户 14 761 人。


年龄结构 1990 年,全县 18 岁以下 21 849 人,中青年(19—59 岁)37 929 人,60岁以上 15 700 人,其中 95 岁以上 1 人。2000 年,全县 18 岁以下 22 461 人,中青年 44 375人,60 岁以上 8 942 人,其中 95 岁以上 10 人。


家庭人口结构 1990 年,全国第四次人口普查统计,全县有 18 392 户,户均 4.1 人。


其中:家庭户 18 095 户,集体户 297 户。按家庭户类别分:单身户 1521 户,一代户 1 080户,二代户 9 596 户,三代户 3 018 户,四代户 117 户,和其他亲属及非亲属同居 2 763 户。单身户 1 740 户,二人户 2 249 户,三人户 3 168 户,四人户 4 044 户,五人户 3 257 户,六人户 1 853 户,七人户 990 户,八人户 456 户,九人户 183 户,十人及以上户 155 户。 2000 年,全国第五次人口普查统计,全县有 21 233 户,户均 3.57 人,其中:家庭户21 071 户,集体户 162 户。按家庭户类别分:一代户 4 798 户,二代户 12 298 户,三代户 3 827 户,四代及四代以上户 148 户。





第三节 人口素质


文化素质 1982 年,第三次人口普查资料显示:宁陕县人口素质低下,大专以上文化 184 人,高(中专)3 275 人,初中文化 7 904 人,小学文化 20 827 人,文盲 31 149 人。1983 年,县政府做出扫除文盲决定:对 60 岁以下有接受教育能力的非在校公民,发放扫盲教材,落实辅导人员,分期分批扫盲。经过 8 年扫盲教育和大力提升学生入学率,人口文化素质大有提高,1990 年,第四次人口普查资料显示:大专以上文化 465 人,占人口总数 0.61%,比 1982 年上升 3.3 倍;高(中专)文化 4 810 人,占人口总数的 6.37%,比 1982 年上升 1.47 倍;初中文化 10 584 人,占人口总数的 14.02%,比 1982 年上升 1.34倍;小学文化 27 422 人,占人口总数的 36.33%,比 1982 年上升 1.31 倍;文盲、半文盲21 899 人,占人口总数的 29%,比 1982 年下降 20%。 2000 年,第五次人口普查资料显示:大专以上文化 1 300 人,占人口总数 1.72%;高(中专)文化 6 237 人,占人口总数的 8.2%;初中文化 17 674 人,占人口总数的23%;小学文化 33 612 人,占人口总数的 44.5%;文盲、半文盲 10778 人,占人口总数的 14.2%。


科技素质 1987 年前,宁陕县科学技术人员不足 100 人。1988 年始,宁陕县委、县政府注重各类科学技术人才的培养和引进,落实知识分子各项待遇,各类专业技术人员逐步增多。2007 年,全县各类专业技术人才 1 344 人,其中高级职称 33 人、中级职称 339人、初级职称 972 人。按系统划分:工程系 158 人、农业系 47 人、教育系 860 人、卫生系 241 人、财会系 13 人、档案系 19 人、计生系 1 人、公证系 2 人、新闻系 3 人。


身体素质 1990 年,全县共有健康人数 68 672 人,占总人口的 91%;残疾人 6 806人,占人口总数的 9%。其中视力残疾 885 人、听力残疾人 1 020 人、智力残疾 858 人、语言残疾人 613 人、精神残疾人 572 人、肢体残疾人 2 858 人。1991 年后,优生优育政策的实施,新生儿残疾率、因病致残率明显下降。2000 年,第五次人口普查资料显示:全县残疾人占人口总数的 8%左右。





第四节 劳动人口


1982 年,第三次人口普查资料显示:全县总人口 72 045 人,劳动人口 34 679 人,占人口总数的 45.2%。其中农业 28 493 人,工业运输业 1 862 人,商贸服务业 989 人,国家机关(事业)1 222 人,专技(教育)2113 人。


1990 年,第四次人口普查资料显示:全县总人口 75 478 人,劳动人口 35 178 人,占人口总数的 46.6%。2000 年,第五次人口普查资料显示:全县总人口 75 778 人,劳动人口 33 574 人,占人口总数的 44.3%。







第二章 人口变动


第一节 出生与死亡


1988 年至 1993 年,民间多子多福的传统观念重,农村夫妇普遍生育二胎,间隔年限一般为 2—3 年,少数夫妇生育三胎,6 年出生 8 015 人、死亡 4 336 人,出生率为死亡率的 1.8 倍。1994 年后,人们的生育观发生变化,计划生育自觉性提高,二胎间隔年限拉长,少数农村夫妇只生一孩。2007 年,出生 507 人、死亡 489 人,出生率为死亡率的 1.03倍,下降 77 个百分点,出生与死亡率基本持平。


第二节 迁入与迁出


婚姻迁移 1988 年至 1993 年,婚姻迁移量小,由于就地嫁娶传统观念和增人不增地、减人不减地政策性等因素制约,婚姻嫁娶很少办理迁移手续。1994 年,劳动力市场放开,未婚青年跨地域打工人数逐渐增多,异地婚配人数增多。1995 年,《劳动法》实施后,企业用工必须结婚证、户籍证、生育证三证齐全,婚姻迁移人数增多,迁移率达 98%以上。居住迁移 村(居)民迁移住地人数较少,一般为少量的父母投靠家在外地的子女和村(居)民投靠亲友。2000 年,紫阳县洪涝灾后大移民,市、县两级政府确定迁入宁陕 365户、1 001 人。


学生迁移 1988 年,大中专学生迁入 47 人,迁出 53 人。2002 年始,大中专学生迁移量增加,年均办理出、入手续 400 余人。


干部迁移 1988 年至 2007 年,办理干部迁入 144 人、迁出 143 人。


兵员迁移 1988 年至 2007 年,兵员迁出 806 人、迁入 775 人。





第三节 人口流动


宁陕县公安局各基层派出所负责县内流动人口登记管理,对在原籍情况进行审核后,办理暂住证。1998 年始,建立规范的流动人口档案,并在流动人口登记表上粘贴户主、家属及子女照片。暂住人口从 1988 年到 1998 年是一个高峰期,最高年份达 7 000 余人。流入人员主要从事木材采伐加工、建筑、经商及在农村农户家帮工。1999 年,天然林实施保护后,流入人口大幅下降。2003 年后,西汉高速公路宁陕段建设和县城引线建设工程开工,全县流入人员骤增,至 2006 年,流入暂住人员达 1.2 万余人。1988 至 2007 年,全县登记流入人员 112 146 人次,办理暂住证 92 370 人次,办证率达 82.3%。从流入人员中查获各类刑事犯罪和邪教组织人员、协助外地公安机关抓获逃犯及公安部网上通缉犯共 93 人。




第三章 人口管理





第一节 户籍管理


1988 年起,全县开展第一代居民身份证发放工作。1990 年以前,公安机关管理所在城镇非农业户口,乡镇人民政府管理农业户口和乡镇所辖的非农业户口。1991 年,全县非农业户口由乡镇人民政府移交所辖派出所统一管理。1997 年,全国开展农村户口城市化管理改革,宁陕县农业户口和非农业户口全部交由辖区派出所管理。至 2005 年 8 月,全县累计发放第一代身份证 48 760 份。2005 年 9 月,开始换发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全县


共办理换发二代身份证 46 598 份。至 2007 年年底,人口档案全部输入电脑,实行人口管理微机化、网络化。





第二节 人口普查


全县于 1953 年、1964 年、1982 年、1990 年、2000 年分别进行了五次全国人口普查。1990 年起,国家法定人口普查每 10 年(逢“0”)进行一次,每 5 年(逢“5”)进行一次1%人口抽样调查。普查登记的标准时间 1990 年为 7 月 1 日 0 时,2000 年为 11 月 1 日 0时。


2006 年,陕西省统计局制定《陕西省人口变动抽样调查制度》,除全国普查年外,每年的 11 月 1 日进行一次人口变动和劳动力调查。


1990 年、2000 年,两次普查与前三次普查比较,增加了普查相关内容和项目。


1990 年第四次人口普查


1990 年 7 月 1 日,第四次人口普查,采用常住户口登记的原则,常住的时间为一年。


人口数和性别比 1990 年全县有人口 75 478 人,总户数 18 392 户,其中:家庭户


18 095 户,集体户 297 户;男女分别为 41 485 人和 33 993 人,性别比(以女性为 100)122.04。户籍状况:农业人口和非农业人口分别为 65 208 人和 9 325 人,入住本县户口待定的有 945 人。民族状况:全县有 5 个民族,分别有汉族 72 978 人、回族 2 429 人、满族 65 人、蒙古族 4 人、壮族 1 人、傈僳族 1 人。文化程度状况:全县有小学以上文化程度的共计 43 281 人,其中:大学本科 67 人,大学专科 398 人,中专 1 086 人,高中 3 724


人,初中 10 584 人,小学 27 422 人。





2000 年第五次人口普查


2000 年 11 月 1 日,第五次人口普查,全县总人口 75 778 人。


人口增长 同第四次全国人口普查 1990 年 7 月 1 日 0 时的 75 478 人相比,10 年零 4个月增加 300 人,增长 0.39%。


总户数和家庭平均人数 全县总户数 21 233 户,其中:家庭户 21 071 户,集体户162 户。平均每个家庭户的人口为 3.57 人。比 1990 年第四次全国人口普查的 4.1 人减少 0.53 人。


总人口性别构成 男性 41 874 人,女性 33 904 人。性别比(以女性为 100,男性对女性的比例)123.51。


年龄构成 0—14 岁 16 962 人,占总人口的 22.89%;15—64 岁 52 692 人,占总人口的 70.15%;65 岁及以上 6 124 人,占总人口的 6.96%。同第四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0—14岁比重下降 4.80 个百分点,65 岁及以上比重上升 1.39 个百分点。


民族构成 汉族 73 136 人,占总人口的 96.51%;回族 2 587 人;满族 34 人;蒙古族7 人;其他少数民族 14 人。各少数民族总人口 2 642 人,占总人口的 3.49%。同第四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汉族人口增加 185 人,增长 0.25%;各少数民族人口增加 142 人,增长5.68%。


受各种教育程度人口 接受大学(指大专以上)教育的 1 300 人,接受高中(含中专)教育的 6 237 人,接受初中教育的 17 674 人,接受小学教育的 33 612 人(以上受教育程度的人包括各类学校的毕业生、肄业生和在校生),受教育人数占总人口的 7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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