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市人防办单位简介以及职能介绍

一、单位概况

宝鸡市人民防空办公室(民防局)为市政府重要组成部门,是市国防动员委员会常设办事机构。市人防办(民防局)机关内设秘书科、指挥通信科、工程管理与执法监督科(兼执法队)、资产管理与平战结合科共四个职能科。下属3个基层单位:人防通信站、人防维护管理处、人防招待所。

近年来,宝鸡市人民防空办公室(民防局)在市委、市政府、宝鸡军分区的正确领导下,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为指导,紧紧围绕“战时防空、平时服务、急时支援”的使命任务,坚持“长期准备、重点建设、平战结合”方针,努力实现“陕西领先、西北一流、全国有位”工作目标。高起点谋划,高规格建设、高标准落实,积极推进指挥通信、工程建设、平战结合、宣传教育等工作,全市人民防空建设取得了可喜成绩,在第四次、第五次、第六次全国人民防空工作会议上,宝鸡市连续三次被国家国防动员委员会表彰为“全国人民防空先进城市”。宝鸡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先后被国家人防办评为全国人防机关“准军事化”建设先进单位、“全国人民防空防护体系建设和管理先进单位”;连续3次被兰州军区国防动员委员会表彰为先进人防办公室;连续2次被陕西省国防动员委员会表彰为先进人防办公室;连续多年被评为市级精神文明、爱国卫生、综合治理、档案管理和目标责任制考核先进单位等多项殊荣,为实现打造关天副中心、建设和谐新宝鸡、走在建设“三个陕西”前列目标,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撑和保障。

二、职能介绍

根据《中共陕西省委办公厅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宝鸡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陕办字〔2009〕89号)和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人民防空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宝政办发〔2010〕134号)文件,宝鸡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加挂民防局牌子,保留宝鸡市国防动员委员会人民防空办公室牌子,赋予以下工作职能:

(一)贯彻执行人民防空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维护社会稳定;拟订有关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

(二)拟订全市人民防空工程建设规划、计划;审批人防工程的立项、预算、决算、验收,负责和指导人民防空工程(含防空地下室)质量监督、定额管理等工作。审批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行政许可,负责和协调指导已建人民防空工程维护管理及临战前的工程保障工作。

(三)会同有关部门审批人民防空工程建设与城市建设相结合的规划,审核城市总体规划贯彻落实人民防空要求及人民防空建设规划情况,依法对城市和经济目标的人民防空建设进行监督检查。

(四)负责防空地下室建设和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兼顾人民防空防护要求的管理和监督检查,会同有关部门搞好城市地下空间的规划、开发利用和审批工作。

(五)拟订和修订人民防空城市防空袭预案及相关保障方案。

(六)拟订全市人民防空通信、警报建设规划,负责全市人民防空指挥通信网络建设和战备执勤。

(七)负责全市人民防空信息系统建设管理工作;审批市级以下人民防空信息系统建设规划、计划。

(八)平时指导全市城市群众防空组织的组建和训练,战时组织开展城市人民防空袭斗争。

(九)协调利用人民防空系统设施和资源参与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承担政府赋予的防灾救灾任务。

(十)制定全市人民防空防灾宣传教育计划;指导开展人民防空防灾知识教育;组织人民防空防灾干部教育培训,开展人民防空防灾科学技术研究。

(十一)管理人民防空经费和人民防空国有资产;编制人民防空经费预算决算,并对使用情况实施监督检查。

(十二)拟订全市人民防空平战结合发展规划,指导全市平战结合工作。

(十三)承担市国防动员委员会人民防空办公室日常工作。

(十四)完成市政府、宝鸡军分区交办的其他事项。

 
 
责任编辑:赵万本  发布时间:2015年3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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