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营遍开文明花
宝鸡市公安局跻身全国文明单位带来的启示


宝鸡市公安局社会治安“两率一度”三项指标连续四年位居全省第一,人民群众对社会治安的满意度连续6年高居八项考核指标之首,“两代表一委员”对社会治安满意度连年达100%。


(先进党支部受表彰)

115个集体、650名个人分别立功受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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令人振奋的数字背后,是近年来,宝鸡市公安局以创建全国文明单位为指引,紧密结合宝鸡经济社会发展和公安工作实际,高点定位、超前谋划、创新突破、科学发展的有力体现。

11月17日,从北京人民大会堂传来喜讯:宝鸡市公安局荣获第五届全国文明单位的殊荣。该局也成为全市精神文明的一面旗帜。成功不是偶然,成功给人以思考和激励,成功的背后究竟有怎么样的努力和付出?让我们在宝鸡市公安局创建“全国文明单位”的实践与探索中寻找新的感悟和启示!

高点定位 机制创新添活力

重任在肩,责无旁贷。

宝鸡市公安局带领全市各级机关和广大民警(辅警),肩负着维护宝鸡市社会治安稳定,保障国家关天副中心建设,保护370万宝鸡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重任。

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省公安厅的精心指导下,宝鸡市公安局提高政治站位、精心谋划全局工作、奋力追赶超越创新体制机制,从公安工作实际出发,坚持精神文明创建“重在建设”的方针,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主线,以全国文明单位创建活动为抓手,高标准、多载体、全方位开展创建。专门成立了以副市长、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贺东为组长,其他党委成员任副组长的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并安排专人负责开展日常工作。每年年初,认真对照省、市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要点和创建测评指标要求,结合全市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实际,及时制定下发年度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实施意见、文明单位网络测评任务分解方案,进一步明确市局保持省标、争创全国文明单位的目标。为了确保创建工作同其它业务工作齐头并进,相互促进,市局党委把创建工作列为党委主要议题专题研究,纳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任期目标管理之中,作为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列入“一把手”工程,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主动抓,职能部门具体抓的工作格局。局属各单位、机关各部门积极响应,对照市局总体创建计划和年度任务分解安排,详细制定各自的工作措施,层层分解,推动落实。整体创建工作形成了上下联动、各尽其责、群策群力的良好局面。结合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以深入开展“创佳评差”竞赛活动为载体,大力开展“创先评优”、“创品牌亮点”活动,为创建工作增添活力。同时,该局还不断加强对各级公安机关创建工作开展情况帮助指导,及时发现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不断总结经验做法,为创建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宝鸡市公安局开展道德讲堂活动)

问题导向 内优队伍提素质

创建文明单位是提升民警素质的大熔炉,民警成为构成文明警营的“活细胞”。在创建文明单位的过程中,宝鸡市公安局始终把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作为凝心聚力、强基固本的基础,以问题为导向,把贯彻落实《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列入思想政治工作要点和精神文明建设重要内容,通过开展“厚德陕西”道德实践和“一言九鼎、诚信宝鸡”主题教育活动,大力弘扬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进一步培养广大民警良好的思想道德品质。广泛开展“我们的节日”主题文化活动、志愿服务活动、道德讲堂活动。每年按照市直机关工委安排,组织机关民警走上街头,开展形式多样的“为民服务我先行”文明交通志愿服务活动。每年3月份,组织全市公安机关青年文明集体和广大团员青年民警通过开展法律知识、安全防范知识宣传和便民服务,营造了“学雷锋、树新风”的良好氛围;在每年清明节期间,该局组织各级公安机关广泛开展缅怀革命先烈活动;以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常态化为契机,积极实施文明交通引导服务、网络文明引导服务和文明旅游宣传引导活动,对行人闯红灯、网络黄赌毒等违法行为进行集中整治,使道德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教育治理活动取得实效;该局还定期组织开展道德讲堂,组织进行公安英模先进事迹报告会,积极开展“身边好人”、“道德模范”学习宣传,大力宣讲20字公民道德基本规范,深入开展国情教育和中国革命、建设、改革开放的历史教育,用先进文化氛围抵制不良思想的侵蚀,确保知晓率达到100%;在庆祝“五四”青年节活动中,组织市区广大团员青年民警开展重温誓词、读书座谈、扶贫帮困活动。按照市直机关工委、卧龙寺街道办安排,组织机关各部门民警先后组织开展了20余次“文明交通我先行”志愿服务活动,受到广大群众高度赞扬和社会各界的一致好评。

文明养成 群众满意见实效

民生所指,就是文明所在,民意所向,就是创建的动力。该局始终把“人民满意”作为一切工作追求的最高目标。严格按照上级机关的安排部署,将维护社会稳定作为首要政治任务,以强有力的措施,过硬的要求扎实推进实施。从人民群众最关心的社会大局稳定出发,强势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深入推进“秦鹰”严打行动,“打击盗抢骗”专项行动,社会治安持续平稳安定。破获了渭滨“2016•12•24”重大盗窃珠宝店案、金台“1•29”强奸案等一大批有影响的典型案件,得到了各级领导和社会各界的充分肯定。命案侦破工作排名全省第一,禁毒工作受到市委肯定。

同时,持续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整治行动,集中整治治安混乱地区和突出治安问题,挂牌整治重点区域392个;全面清理整治旅馆业、歌舞娱乐场所、桑拿洗浴按摩、赌博游戏厅等行业场所。查缴大批火药、雷管、管制刀具等,加强保安监管,开展“大培训、大提升”教育整顿活动,1200余人次保安员参与巡逻防范,在全省率先出台《无人机管理办法》,整治旅游市场治安秩序,全市各大景区接待游客300余万人次,未发生重大案事件。

以做好治安防控工作为指引,组织开展“流动红旗”争先创优活动,强力推动公安检查站规范化建设,战果显著。大力强化重点单位、重要部位内部安全管理,持续推进“油、电、校、医、寄”五项集中整治,确保了绝对安全。在交通管理和消防安全方面,分别实现了交通事故四项指标全面下降,和认真落实全省消防提振计划,未发生重大不安全交通事故和消防火灾。

深化改革,惠民利民。制定出台了《宝鸡市公安局便民利民26项措施》、《简化优化公共服务流程推进落实便民利民4类21项举措工作方案》,公开公安行政事项权责清单及其流程图9类415项,新增进驻市政务服务中心行政服务事项20项,让“办证多”“办证难”等问题得到有效解决,公共管理服务水平不断提升。与时俱进、深化“互联网+”警务的做法,加快了车检、考试、监控中心建设和“交管12123”手机APP的推广应用,进一步完善事故快处快赔、车驾管业务功能,使办事效率大幅提高,受到了广大群众的一致好评。

新时期的公安工作,正处在一个大发展、大跨越的节点。成功创建全国文明单位,是惊喜也是必然。贺东副市长说:“成功,得益于市委、市政府和省公安厅的正确领导和关心厚爱,得益于各级文明委(办)的大力帮助和精心指导,得益于全市公安局党委的高度重视和合力决策,归功于广大民警的团结奋进和拼搏进取,更离不开全市各级公安机关和社会各界的关心与支持。”

站在新的起点,宝鸡市各级公安机关和全体民警深知,荣誉与责任同在,将背负荣誉与群众的信任,一如既往地抓好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组织和发动更多人们群众积极参与到精神文明创建工作中来,推动精神文明建设在全市公安战线蓬勃开展,助力各项公安工作追赶超越,为建设最具幸福感城市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