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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郑县

南郑县

区域概况
发布时间2019/11/13 浏览量:1959 分享到:

【地理位置】南郑区位于陕西省西南边陲、汉中盆地西南部,北临汉江,南依巴山。地理坐标:北纬32°24′~33°07′,东经106°30′~107°22′。区境东与陕西省城固县、西乡县毗连,边界长度分别为81.5公里和43公里;南部与四川省通江县、南江县、旺苍县接壤,边界长度分别为48.7公里、94.2公里、15.8公里;西部与陕西省宁强县、勉县为邻,边界长度分别为37公里、83公里;北与汉台区隔江相望,边界长度32.84公里。区界总长度为436.04公里。区境东西最长直线距离83公里,南北最长直线距离79公里。全区地域总面积2809.0363平方公里。区政府驻地汉山街道办,位于区境北部。城区中心十字距汉中市中心广场13公里,距汉中火车站15公里, 距汉中高客站17公里,距汉中柳林飞机场31公里,距汉中市政府驻地12公里,距省会西安(经西汉高速公路)280公里。




【行政区划】2400多年来,南郑经过多次历史变迁,行政区划随政权更替而变化。“南郑”这一名称,除西魏废帝三年(544)至隋初年(581)年间更名为光义县外,从未改变,所辖区域明代前无考,明代至民国大致包括:除现在褒河镇周围地区以外的今汉台区全部,今城固县柳林镇及周边,今南郑县汉山、大河坎、胡家营、圣水、湘水、法镇、牟家坝、小南海、红庙、青树、协税、梁山、阳春、高台、新集等镇所辖区域。民国二十四年(1935),废除乡里行保甲,划分5区23个联保处252保,共3482甲;民国三十年(1941),改联保处为乡镇公所,并调整插花地。1949年12月6日南郑解放,分设为南郑县和南郑市,将原县城5镇及近郊的汉水、石马两地新设南郑市,其余15乡仍属南郑县,同时划入褒城县协税镇,县辖16个乡镇,治所十八里铺(今汉台铺镇)。12月12日南郑县人民政府成立后,将16乡(镇)划分为7区,之后调整区乡多次。1954年底,四川省通江县碑坝区所辖8乡划入南郑,1958年底撤销南郑县,并入汉中市。1961年8月市县分设,恢复南郑县建制,县城设周家坪,划汉江以南原南郑县冷水、南海、汉山、红庙、碑坝5区和原褒城县辖高台、新集、黄官3区及原黎坪中心区6乡为南郑县新政区,设中所、新集、南海、红庙、黄官、碑坝、元坝7个区工委,56个人民公社。1962年,新集区工委分设为新集区、高台区工委,中所区工委分为冷水区、汉山区工委,共辖63个人民公社。1963年,区工委改为区公所,辖68个人民公社。1984年政社分设,设9区63乡5镇。之后,行政区划共变化五次:1996年6月撤销9区和10镇58乡,组建19镇19乡;2001年11月撤并乡镇8个,辖18镇12乡。2002年,组建社区居民委员会14个,大河坎镇迎宾路以西6村划归汉中市经济开发区管辖。2011年6月撤乡并镇8个,辖22个镇,村委会由495个撤并至393个,村民组由3762个撤并到3054个。2012年4月,成立艺苑社区居委会,大河坎镇管辖。2015年9月实施镇村综合改革,辖20个镇、1个街道办事处,19个城镇社区、288个村民委员会,共有2856个村民小组。2017年8月,经国务院同意,撤销南郑县,设立汉中市南郑区,以原南郑县的行政区域为南郑区的行政区域。



【经济区位】南郑地处汉江南岸,与汉台区隔江相望,为汉中双百城市组成部分。西汉、十天、宝汉高速公路、西成客专高铁和省道211线、汉朱路穿境而过;临江的大河坎、梁山、圣水、胡家营四镇近33平方公里为汉中市中心城区建设范围,周家坪作为汉中大城市西南部副中心建成区5.5平方公里,横跨汉江的天汉大桥、龙岗大桥、汉江桥闸3座桥梁和天汉大道、南郑大道、西二环大道,把南郑区城与汉中中心城区连成一体。已建成省级园林县城、国家级卫生县城,国家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双高双普通过验收。境内生态良好,雨量充沛,资源丰富,文化底蕴深厚,基础设施功能齐全。县域经济特色鲜明,茶叶、烟叶、生猪、中药材、蔬菜为农村经济的主导产业,烟草、设备制造、新型建材、矿产冶金、绿色农产品加工为工业经济的支柱;旅游重点景区两山(黎坪山、龙头山)两湖(南湖、红寺湖)一中心(大汉山休闲旅游中心)建设步伐加快,小南海、龙岗寺、圣水寺开发初具规模,大汉山、红寺湖、圣水法镇三大旅游环线基本形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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