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出重点狠抓落实,持续改善环境质量
不断抒写商洛环保工作新篇章
商洛市环境保护局局长 刘福明

近年来,市环境保护局始终坚持以落实科学发展、构建和谐社会、建设生态文明为指导,以科学的态度和理性的思维,坚持在发展中解决环境问题,传达全省环保工作会议精神和市政府领导批示和要求,表彰2015年度环保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总结全市“十二五”及2015年环保工作,安排部署“十三五”时期及2016年的环保重点工作任务,向各县区政府和市直部门交办2016年环保目标责任书。

下面归纳四点意见:

一、认真总结“十二五”时期环保工作成效经验

“十二五”时期,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市环境保护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中省市关于环境保护工作的一系列决策部署,围绕“国省约束性考核、环境质量改善、重点工作落实”三大目标,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以污染减排、丹江等流域污染防治、大气污染防治、农村环保及生态创建等重点工作为抓手,加强环境监管,严格环境执法,强化环境宣传教育,环境保护及生态文明建设各项工作取得积极进展。

(一)“十二五”时期环保工作的主要成效

1.污染减排卓有成效。“十二五”期间共完成减排项目127个,全市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累计削减量分别为3313吨、320吨、3445吨、690吨。连年超额完成省下达我市减排任务,二氧化硫提前3年完成任务。完成33户加油站油气回收治理任务,占应治理的100%。2015年,全市化学需氧量、氨氮化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分别同比下降2.63%、2.96%、0.68%、8.81%,四项减排指标均超额完成年度目标任务,获省考加分。

2.水环境质量保持稳定。在陕南三市率先开展了丹江等流域污染防治三年行动计划,投资20余亿元,启动实施8大类208个治污项目,丹江出境断面水质稳定达到Ⅱ类,高于省考Ⅲ类标准,确保了“一江清水供津京”。丹江等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机制和经验相继被省环保厅发文在陕南和全省推广。丹江、洛河、金钱河、银花河、乾佑河等9条主要河流20个监测断面水质全部达到功能区标准。全市10个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水质100%达标。

3.大气环境稳中向好。严格落实减煤、控车、抑尘、增绿等措施,对中心城区170家222台燃煤锅炉已全部拆改到位。累计淘汰黄标车及老旧车辆11884辆。中心城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稳中有升。2011-2014年中心城区空气质量优良以上天数为349-362天,2015年实施新的考核标准后达306天,连续多年居全省第一。

4.农村环境保护全面开展。紧扣建设“美丽商洛”,加大农村环境连片整治和生态创建力度,在全省率先全面实施农村清洁工程,出台了《加强农村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开展生态环境创建工作的通知》《商洛市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长效管理机制实施意见》等文件,将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和生态创建工作纳入市县区政府年度环保目标责任考核,全面完成了第一轮3县33各镇168个村农村环境连片综合整治示范项目任务。2015年全市七县区全部纳入新一轮国家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示范县区范围。召开了全市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示范现场会。加快推进生态创建工作,全市已获得命名的国家级生态示范区1个,省级生态镇26个、省级生态村23个,市级生态镇70个、市级生态村137个。

5.环境监察执法不断加强。以环保执法作为改善环境质量的有力抓手,制定出台了环境执法监管网格化管理、流域河长制管理、重点污染源企业挂牌管理、企业“黑名单”等一系列加强环境执法监管的新举措。“十二五”期间,全市累计出动环保执法人员15887人(次),检查企业5624家(次),查处违法企业179家,市级挂牌督办企业24家,取缔关闭企业33家,立案查处企业166家,罚款606.7万元,限期整改345家,办理环境信访投诉1299件,实施查封措施7家,移送公安部门2家,有效打击和震慑了环境违法行为。加强了环境应急管理,制定了全市环境风险评估方案,修订了《商洛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加强环境应急工作的督察督办,推进环境应急工作预案、应急队伍、应急物资与应急工程四落实。近几年,先后及时处置了多起环境污染应急事故,未造成污染和不良影响。

6.环境监测综合能力进一步提升。建立了中心城市和六县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网络,常规监测通过了地表及地下水、工业废水、环境空气和废气、噪声、土壤、电磁辐射、微生物等6大类105项计量认证,环境监测仪器设备不断完善,环境应急监测能力显著增强。从2015年开始,按照新的《空气环境质量标准》对包括PM2.5在内的6项指标进行监测,实现了省市监测评价标准的统一,及时公开国控重点污染源监督性监测信息,全面完成污染物监测指标,按照国控重点污染源监测要求,顺利完成32家国控污染源企业监督性监测和在线监测设施比对监测工作。

7.城市环保基础设施建设更加完善。7县区全部建成污水处理厂,实现县县建成污水处理厂的目标,提前完成省政府下达任务,全市污水处理能力达到10万吨/天。全市建成生活垃圾无害化填埋场7个,生活垃圾处理能力达到600吨/日。商洛市医疗废物处置中心建成并投入运营,焚烧处理医疗垃圾能力5吨/日,医疗废物收集网络覆盖到市、县区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基本实现了医疗废物无害化处置。

8.建设项目和辐射环境安全管理不断强化。建立了严格的建设项目环评、规划环评、环评审批及竣工环保验收制度。加强建设项目环境管理,努力推进规划环评,严格落实环评源头管理,对不符合产业政策和环境保护要求的项目严格把关不予审批。完成了全市环境违法建设项目清理,列出整改清单。全市共清理出环境违法建设项目268个,其中未批先建项目197个,未验先投项目71个,按照“三个一批”(完善一批、规范一批、淘汰一批)原则,督促加快整改。成立了辐射安全管理机构,完成《商洛市辐射事故应急预案》的修订工作,建立了全市放射源、射线装置管理台账,组织开展了全市核安全文化宣传推进活动,开展了十二五末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达标考核环境安全专项行动,辐射环境安全可控,危险废物实现安全处置。

9.环境法制建设步伐加快。高度重视环境法制建设,环保部门议事规则、综合决策、行政审批、责任追究、法律顾问等制度更加健全。规范性文件管理不断加强,政务公开工作继续深化,行政执法责任制明确,环保行政行为规范,环境法治水平不断提高。自觉接受人大和司法、公众和媒体等社会监督,环保法制监督体系更加完善,依法保护环境、改善环境质量的成效更加显著。

10.环境宣传教育水平明显提高。围绕丹江等流域污染防治、大气污染防治、生态环境保护等环保中心工作,依托《商洛日报》、商洛电视台建立了“环保周刊”、“环保在行动”一周一刊一播宣传长效机制;注重开展微博、微信等新兴媒体宣传,开通了官方微信公众号;积极开展“6·5”世界环境日系列宣传活动,深入开展“最美环保人”评选、环保“五进”、“十百千万”环保在行动倍增计划等重要活动,宣教形式丰富多彩。全民关心、支持、参与环境保护的浓厚社会氛围正在形成。

(二)工作体会

环境保护工作是一项庞大的社会系统工程,需要不断落实和完善“政府领导、部门履职、环保监管、企业治理、公众参与、党政同责”的环保工作大格局。回顾总结“十二五”以来全市环保工作取得的成绩,我们有以下体会:

一是党委政府强力推动是关键。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对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提出了一系列新思想新论断新要求,并明确了环保工作“党政同责”的要求,市委市政府积极贯彻落实中省要求,更加重视把环境保护工作放到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位置来抓,2015年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涉及环保工作议题7次,以市政府名义召开的环保现场会、交办会、约谈会、推进会多达6次,发文涉及环保工作的50余份,市上领导批示环保工作40件,为各县区落实环境保护属地管理责任作出了表率,县区党委政府在区域环境治理的责任得到进一步落实,为“十二五”时期环保工作取得优异成绩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二是各部门密切配合履职尽责是核心。“十二五”时期,市环委会各成员单位、各相关部门,认识到位,配合到位,履职到位,各司其职,在环保社会宣传、环保项目实施、环境信访调处、污染问题防治等方面,尤其是在大气污染防治、丹江等流域治理、中心城市燃煤锅炉拆改、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等工作中相互协作、相互支持,为商洛地表水稳定达标、空气质量连续多年位居全省第一作出了积极贡献。

三是落实政府、部门、企业主体责任是根本。环保工作的新形势要求我们要切实抓好责任落实。“十二五”期间,市环委会发文明确了各成员单位的工作职责,市政府办印发了《商洛市突出环境信访投诉调处职责分工》,进一步夯实了各方责任,尤其是在流域治理、农村环保、重点企业污染物排放、重点区域环境治理等方面得到了进一步加强,县区政府污染防治的投入不断加大,相关部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进一步落实,企业的责任意识、环保意识不断增强,污染治理的水平逐步提高,有效促进了全市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四是强化督查整改是重点。“十二五”时期,国家为改善环保质量采取了一系列最严格的措施,中央及各级环境保护部门相继开展了史上最严格的环保督察检查。我市也紧紧围绕督查整改这个重点,坚持环境质量月监测通报、季度暗访曝光、全市环境保护大检查,采取了重点环境污染问题挂牌督办、重点污染企业挂牌管理等一些列措施,对环境违法企业和违法行为依法取缔关闭、处罚整改、移送公安,对相关县区政府、有关部门进行了约谈,对突出环境问题进行了督办,取得了较好的效果,促进了各方责任的落实,保障了国家环保政策、环保法律法规的落实。

五是严格考核问责是保障。十八大以来中央不断加强对环保工作考核问责,习近平总书记明确提出了环境保护“党政同责”的要求。从2014年起,省政府对市政府的环保工作考核分值从7分增长到17分。市委政府也不断完善对各县区及相关部门环境保护目标考核指标体系,逐年加大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中环保工作的权重分值,并将考核结果作为县区政府领导干部综合评价和企业负责人业绩考核的重要内容,实行“一票否决制”,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制度。这些举措为各项环保政策的落实和执法监管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坚实保障。

(三)目前环境保护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还必须清醒的认识到,全市环境保护工作仍然存在的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突出表现为:

一是重视程度不高,工作进展不平衡。由于全市工业化程度相对较低,相比于其他大中型城市,环境质量总体压力较小。但我市工业的高能耗、高污染、高排放格局没有改变,高科技产业、企业相对较少,加之县区政府、部门、企业在环境治理和污染防治工作认识还有差距,工作进展不平衡,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的压力较大。

二是环保能力建设滞后,基础薄弱。市县环保机构编制人员严重不足,系统共25个单位,平均编制不到10人,多数县区环保局因人员不足,无法设置股室,环境监察力量明显不能适应环保工作需要,县区环境监测站因人员严重不足,无法形成监测能力。同时环保资金投入严重不足。环保设施及污染治理主要依靠中省项目资金,县区政府及企业在建设投入以及关停违法排污企业、配套落实污染防治资金方面还存在严重短板。市县两级环保能力建设极不适应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

三是环保工作合力还没有完全形成。环保工作是一项社会系统工程,需要各级各部门的大力配合支持,形成工作合力,但目前不论是对工作重视程度上,还是协调配合落实职责方面都有一定差距,没有形成工作合力。

二、深刻把握环保工作新常态下的新机遇、新挑战

成绩令人振奋,问题不容忽视,但客观的讲,商洛环境保护工作还没有沉重的历史包袱,倾力打造“秦岭最美是商洛”的大品牌,努力建设生态商洛、宜居商洛,虽然还不断面临新的挑战,但我们仍然处在大有作为的战略机遇期。

(一)中省对环境保护工作的要求越来越严。十八大以来,党中央把生态文明和环境保护工作提升到战略高度,纳入“五位一体”总体战略布局。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的“五大发展理念”,明确提出了绿色发展的要求,环境保护的执政理念不断深化,日益成为国家意志,生态文明引领新的价值观加速转变。2015年中央深改工作领导小组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环境保护督察方案(试行)》、《关于开展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的试点方案》、《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等文件,进一步强化了各级党政领导干部的生态环境责任,并明确要求要把环境问题突出、重大环境事件频发、环境保护责任落实不力的地方作为先期督察对象,要把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和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作为重中之重,重点督察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解决突出环境问题、落实环境保护主体责任的情况;强调要强化环境保护“党政同责”和“一岗双责”的要求,对问题突出的地方追究有关单位和个人责任。对此我们一定要深刻认识,准确把握。

(二)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密集出台。继《大气十条》、新《环境保护法》后,国务院《水十条》2015年已经发布实施,《大气污染防治法》已于2016年1月1日正式施行,备受社会关注的“土十条”也将于今年出台,土壤环境污染成为我国下一步重拳治理的重点,这将为我市涉重金属污染问题治理带来新的机遇。就全省而言,2013年以来,陕西省出台的环境保护地方性法规多达6部。在全面依法治国的重大战略机遇下,环境保护工作的法律武器也将全面升级。这既是环保工作的重大利好,也对各级人民政府、环境执法监察队伍和企业带来新的挑战。这个机遇我们必须紧抓不放,这些武器我们必须学会用好,这个挑战我们必须直面对待,不能逃避。

(三)环境保护工作考核越来越严。一是环保督察前所未有。中央环保督察将于2017年实现全覆盖,环保部要求各省环保部门要对30%以上的市级政府开展综合督查,强化环保督政。今年全省环保工作会上也明确提出全力做好环保督察工作的新要求,省政府将对全省4-6个市的环保政策、主体责任、环保任务落实情况和重点区域环境质量进行抽签督察,对未履行环境保护职责或履责不到位的进行约谈,对问题严重的实行挂牌督办、区域限批。二是环保考核不断加强。2013年至2015年,省委省政府对各市考核中环保目标责任的分值逐年增加,分别为7分、15分、17分,市委市政府对县区的考核中,环保目标责任所占比重也同步增加。各县区政府要充分认识到环境保护工作在整个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性,不断增强保护优先意识,市直各部门也要进一步增强合力,切实担负起各自的职能责任。

机遇与挑战并存,动力与压力同在。我们一定要切实增强以“最严格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格的执法和最严格的问责”保护生态环境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我们必须头脑清醒、意志坚定、定位准确,紧紧抓住改善生态环境质量这个核心,理清总体思路,把握前进方向,转变方式方法,加大力度、全力推进,切实提高环境治理水平。

三、扎实抓好“十三五”及2016年的环保重点工作

“十三五”环保工作的总体思路是:紧扣一个核心,严把两个导向,围绕三大目标,强化五大理念,提升三大能力,完善四大机制。即: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严把以提升环境质量为核心的目标导向和守住环境安全底线的问题导向,围绕“国省约束性考核、环境质量改善、重点工作落实”三大目标,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不断提升环保管理、执法监察、环境监测能力,不断完善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和农村环境治理工作机制,初步形成和完善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相适应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体系。

2016年是“十三五”开局之年。今年环保工作的主要目标是:全市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总量比去年削减2%、2%、3%和3%,挥发性有机物零增长。空气质量优良天数303天以上,PM10和PM2.5浓度较上年分别下降10%和3%以上,丹江、洛河、金钱河、乾佑河、银花河、板桥河、南秦河、滔河、谢家河等9条河流20个断面水质达标率达到100%,各县区主要河流出境断面水质达到功能区标准,丹江出境水质保持在Ⅱ类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100%。国家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完成率达到100%,区域环境质量安全稳定。

为实现年度目标,要切实抓好十一项重点工作:

(一)切实加强丹江等流域污染防治,确保南水北调水质安全

各县区政府和各相关部门要认真履行丹江等流域污染治理责任,全面实施《商洛市丹江等流域水污染防治“十三五”规划》《商洛市水污染防治实施方案》,继续抓好《丹江等流域污染防治三年行动计划》项目建设和中央下达的南水北调水专项项目建设,制定《2016年丹江等流域污染防治项目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持续推行丹江等流域污染防治河长制、目标责任制、联席会议制、出境断面水质监测月通报制、治理项目进展月评比通报公示制,季度暗访、半年约谈、年终问责制等一系列措施,强力推进丹江等流域污染防治工作,确保商洛出境断面水质稳定达到省考标准。对丹江等流域污染防治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情况进行全面检查验收、总结表彰。切实加强城市集中水源保护区环境监管,确保七县区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水质达标率100%。全面完成镇村农村集中水源保护区划定工作,完善保护设施,确保水质安全。

(二)切实加强大气污染防治,确保空气质量稳定向好

各县区政府和各相关部门要认真贯彻新修订的《大气污染防治法》、《商洛市大气污染防治四年行动计划》、《商洛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商洛市大气污染防治2016年工作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要实施大气污染防治联合执法,建立联防联控工作机制,实施省市县三级周报、月报、按季对标考核机制,加大政府督办、责任追究和目标责任考核力度,加强建筑及道路扬尘、工业及锅炉烟尘、机动车尾气、餐饮油烟、油气回收及有机废气等污染防治工作,完善中心城市无标车、黄标车限时段、限区域通行,严格机动车环保检测、标志发放和联合执法,完成黄标车和老旧车辆淘汰任务,确保全年优良以上天数达到省考目标303天以上。

(三)扎实抓好污染减排工作,全面完成省考减排目标任务

各县区要认真落实《商洛市“十三五”主要污染物减排规划》及《商洛市2016年污染减排工作实施方案》。要优化总量控制,强化固定污染源治理,实现精准减排。强化结构减排,细化工程减排,推进管理减排,提升污染减排工作水平。认真落实国家污染减排政策措施,强化污染物排放许可制度管理。持续实施月通报、季预警、年终考核问责机制,落实“一票否决”责任考核,确保我市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省考目标任务完成。

(四)扎实抓好重金属污染防治,推进企业清洁生产

各县区政府要配合国省认真做好“十二五”重金属污染防治规划验收考核,做好验收遗留问题的整改,争取环保部限批摘帽。要认真贯彻国家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积极实施土壤污染源头治理,尤其是土壤重金属污染治理和持续性有机污染物、危险废物综合治理,推进污染物厂址修复试点,推进土壤环境修复。要认真实施《商洛市“十三五”重金属污染防治规划》及《商洛市2016年重金属污染防治实施方案》,按照省上要求,商州区要加快实施陕西锌业有限公司重金属废水治理及防护距离三期移民搬迁工程,并于今年10月底完成搬迁任务。镇安、洛南、商州三个重点区域县区,要落实涉重企业如实填报重金属产品产量,限期完成年度治理任务。开展涉重金属企业强制清洁生产审核,做好涉重金属重点区域环境质量监测工作,对长期停产、技术落后、治理无望的涉重企业,要制定淘汰关闭计划,从结构上削减区域重金属排污量,推动化工、冶炼、有色金属采选等行业的技术创新,实现污染物源头减量化。

(五)扎实抓好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着力解决农村环境问题

各县区政府要认真贯彻落实市政府《关于建立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长效管理机制的实施意见》,积极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六大长效机制的建立及农村垃圾、污水收费试点工作,探索污染治理设施建设运营的第三方代理,推进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和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加大农村环境污染防治督查暗访,不断创新工作亮点。围绕“面上不见垃圾、污水”目标,加快推进新一轮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建立月进展通报制度,七县区131个村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务必于6月底全面完成任务,全力争取全省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现场会在我市召开。要加快生态创建,柞水县年底前通过省级生态县创建验收命名,丹凤、山阳、洛南年底前通过省级技术资料审查。全年创建14个省级生态镇、30个市级生态村,命名14个市级生态镇40个市级生态村。要认真办理市人大《关于建立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长效管理机制的议案》,加强部门协调,落实年度任务,开展季度督查通报,确保议案年度目标任务顺利完成。

(六)强化环境监管,严格环境执法

要全面贯彻落实《环保法》及新修订的《大气污染防治法》等环保法律法规,强化环境保护地方政府属地管理责任,推进环境监管网格化管理。实施污染源日常监管随机抽查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持续推行企业挂牌管理制度、“黑名单”管理制度、污染源环境监管信息公开制度和环境信用评价制度,建立污染源在线自动监控系统及网格化管理监控系统和水、大气环境质量监测系统三网融合平台,提升环境监管水平。要持续开展环境保护大检查,加快已清理公示的179家违法企业和268个环境违法建设项目的整改,限9月底前完成整改任务。对近年来未摘牌的省市挂牌督办、处罚案件以及上级转办重复投诉案件进行后督查,实行清单销号制度。对拒不整改的环境违法企业依法采取按日计罚、查封扣押、限产停产、行政拘留等措施,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联动,实现行政处罚和刑事处罚无缝衔接,对各类环境违法行为“零容忍”,铁腕执法。加强环境稽查,加大对环境问题的约谈问责。加大对洛南黄龙钼业小区、柞水小岭工业区、山阳中村钒业小区、商州板桥及三十里铺采石场等重点区域部位的环境监管及突出环境问题整改,确保不出问题。要严格执行《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实行排污收费新标准,全面开展排污费稽查,保障依法、全面、足额征收排污费。要认真贯彻市政府关于环境信访投诉责任分工的通知,充分发挥“12369”环保举报投诉热线和微信、微博等网络平台作用,加大环境投诉举报、信访案件查处及上级转办件、领导批示件的办理力度,实行环境投诉问题限期办结制;广泛宣传《陕西省环境违法行为有奖举报实施办法》,积极引导公众参与环境监督,依法查处各类环境信访事件,做到有诉必查,有查必果,有果必回。全年各类环境信访案件的办理率达到100%,结案率达到100%。

(七)加强环境应急管理,确保区域环境安全

各县区和各相关部门尤其是广大企业要按照环保部《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指南(试行)》和《尾矿库环境风险评估指南(试行)》,全面开展风险评估,根据风险等级加强监管,积极开展危化品、危险废物及尾矿库环境隐患排查与整治,完善尾矿库、较大以上化学品环境风险源的环境隐患台账,建立环境安全信息公开制度。要进一步完善市县区重点排污企业和尾矿库环境应急预案,组建应急队伍,储备应急物资,建立环境应急物资协调管理制度,保障环境应急物资供给。加强各县区主要河流沿线环境应急工程建设,及时、有效、迅速控制污染蔓延和防止造成跨界污染。年底前建成市环境应急物资储备库,确保投入使用。积极开展环境应急技术大比武,组织开展一次程序规范、组织严密、标准严格的尾矿库垮塌环境应急演练,确保科学、妥善应对处置突发环境事件,坚决杜绝由环境污染问题引发群体性事件和跨省界污染事件发生。建立环境损害赔偿和责任追究制度,开展对突发环境事件原因、性质、责任的调查处理。确保年度不发生重特大环境污染事件。

(八)抓好环境监测体系建设,提升环境监测能力

各县区都要重视环境监测能力建设,按照《商洛市2016年环境监测能力建设实施方案》,强力推进环境监测站标准化建设。争取市站达到标准化站要求,监测项目达到150项,通过省级质量认证;争取山阳环境监测站配齐设备,镇安、洛南环境监测站监测项目分别达到30项、70项,商南环境监测站通过省级质量认证。举办全市第二届环境监测技术大比武。加快中心城区与六县城大气自动站的连网对接,开展大气质量时报和数据公开,建立商洛大气数据中心。加快建设丹凤县丹江雷家洞、山阳县银花河银花镇、镇安县乾佑河青铜关3个出境断面水质自动监测站,年底力争再建成3个水质自动监测站,提高水质监测能力。加强监测队伍能力建设,组建监测专家技术队伍,开展监测技术演练,在做好环境监督性监测、应急监测、日常监测的同时,扩展对外监测服务,服务经济建设。

(九)切实抓好项目建设环境管理与辐射安全管理,强化环境污染源头控制

要按照《商洛市“十三五”环境保护规划》,建立环境污染防治目标体系、污染防治与应急管理体系、监管执法与环境监测体系及工作保障体系。各县区政府要重视工业园区、矿产资源开发、重点流域水电开发等规划环评,全面推行环评信息公开制度。加强县域生态环境质量考核,发布市县年度环境质量公报。要推进国控重点企业自行监测、信息公开及自动监控数据有效传输工作,全面推行企业委托监测,建立健全数据有效传输、自行监测信息公开制度,稳步提升环境监测体系执行率。要认真贯彻《陕西省放射性污染防治条例》,切实落实《商洛市辐射事故应急预案》,做好全市国控、省控点位辐射环境质量监测工作。集中开展辐射环境、危险废物污染防治执法检查,做好危险化学品环境管理登记试点工作。

(十)加强中省资金项目建设,提高环境质量水平

“十二五”期间,我市争取中省污染治理和能力建设项目较多,但通过中省多次审计和检查,发现存在不少问题,主要是资金管理、项目实施和项目资料不规范,项目实施进度缓慢,存在无招标、无监理、无监测报告、无工程决算和财务决算等问题。“十三五”时期,各县区要高度重视重视环保项目建设,针对存在的问题,切实强化项目整改和监管,加强资金管理,督查项目按进度实施,确保顺利通过中省验收和审计过关。市上将对2015年度中省水污染防治项目采取月报项目进度、季检查通报的形式进行项目完成情况考核,力争在2016年9月底完成。同时,各县区要主动谋划和上报“十三五”争取中省污染防治项目,市局将在3月底向省厅上报水污染防治项目,及时上报大气、重金属、能力建设项目,力争进入中省项目库,凡在“十三五”期间未列入中省项目库的项目,中省不再考虑资金支持。

(十一)加强环境宣传教育,营造环保良好舆论氛围

各县区政府要高度重视环境保护宣传和普及工作,市环委会各成员单位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持续实施“十百千万”环保在行动倍增计划,开展争创十佳最美环保人、十大环保好新闻评选等活动。积极筹备举办2015年环保摄影展、第二届最美环保人、十大环保好新闻颁奖典礼。结合“6.5”环境日开展以实施新《大气污染防治法》为主题的“环保宣传月”活动,继续配合市人大开展“环保世纪行”活动。持续开展商洛日报、商洛电视台“环保周刊”、“环保在行动”专题宣传。借助政务微博、微信平台和手机短信群发等新兴媒体加强宣传。要不断加强市县环保宣教网络建设、突出环保特色、展现商洛亮点,着力宣传丹江等流域污染防治、大气污染防治、农村集中连片整治、环境监管执法等环保重点工作,坚持正确舆论导向,创新方式方法,健全长效机制,为我市环保工作有效开展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四、下茬推进作风建设再上新台阶

(一)加强机关党的建设。一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及市委三届九次全会精神,扎实落实市委党建“五个五”工作要求,加强党员政治思想教育,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继续深入推进党建品牌创建活动,积极开展“争当时代先锋、建设幸福商洛”和书记讲党课活动,持续开展机关党员“八个带头”活动。二要落实党建工作党组主体责任,切实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明党的纪律,大力加强机关党的制度建设,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加强党组织自身建设。三要持续开展与扶贫村与企业党建结对子活动。

(二)加强环保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一要认真贯彻中省市纪委全委会精神,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党风廉政建设及反腐败工作的部署要求,加强干部职工党风廉政教育,持续开展廉政大讲堂,教育干部职工筑牢廉政底线。二要坚守责任担当,落实党组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领导干部“一岗双责”。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贯穿到工作决策和工作落实的各个环节,与环保业务工作紧密结合,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三要建立问题台账,做好专项清理整治,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环境突出问题。四要强化权力监督,推进权力运行规范透明,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坚持干部选拔任用公开透明,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切实强化勤政廉政意识,真正树立环保系统干部职工“勤学习,尽职责,守规矩,有作为”的良好形象。

(三)加强干部职工作风建设。2016年,在全市环保系统持续深入开展“转作风、促落实、创亮点、上水平”工作年主题实践活动。按照“三严三实”的要求,结合加强干部职工的党的宗旨观念教育、思想道德教育、党风廉政教育和精神文明教育,进一步提升干部职工的思想道德素养,提升党员干部的党性修养,保持良好的精神风貌和低调务实、埋头苦干的工作作风。以善始善终、善作善成的态度,认真抓好“三严三实”专题民主生活会查摆问题的整改落实。坚持“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聚焦“四风”,严格执行全市环保系统“双十条”规范和从严管理干部十条纪律, 打好作风建设攻坚战、持久战。

(四)加强行业精神文明建设。一要坚持不断的创新推进精神文明建设和行业文明创建新机制,丰富活动载体,将精神文明建设与提升行业形象相结合,与转变干部作风相结合,与党建工作相结合,与机关建设相结合,塑造机关良好的精神文明形象和良好的干部职工素质形象。二要持续开展行业精神文明创建“181”活动,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及厚德陕西、身边好人评选学习活动,推进精神文明建设和行业文明创建的制度化和规范化,提升精神文明创建水平,在系统文明单位全覆盖的基础上,不断提高文明创建水平。

(五)加强依法行政能力建设。坚持以建设法治环保为目标,把专家论证、公众参与、合法性审查、风险评估、集体讨论决定作为重大环保决策的法定程序。推行环保系统权力清单制度。全面梳理市、县区环保局的行政职权,进一步明晰职责权限,优化权力运行流程,按时公开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加快形成边界清晰、分工合理、权责一致、运转高效、依法保障的政府职能体系和科学有效的权力监督、制约、协调机制,为建设法治政府提供制度保障。切实依法履行职责,认真查处环境违法问题;切实加强行政执法行为监督,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坚持公正执法,正确行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加强环境监察执法队伍建设,提高行政执法人员职业道德、法律知识、业务水平、执法技能,做到依法行政,文明执法。

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蓝图已经绘就,2016年的目标任务已经明确,贵在抓好落实。让我们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低调务实,埋头苦干,克难攻坚,狠抓落实,为持续改善商洛生态环境质量、建设美丽商洛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责任编辑:赵万本  发布时间:2016年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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