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洛市中级人民法院简介


1949年7月商县解放,中共商洛地委、行政督查专员公署随军迁入商县城内,专署组建了司法科,后组建陕西省人民法院商洛分庭。1952年3月,商洛分庭改名为商洛分院。1955年2月,根据陕西省人民委员会指示,商洛分院改名为陕西省商洛地区中级人民法院。2001年12月,商洛地区撤地建市,商洛地区中级人民法院更名为商洛市中级人民法院,现有内设机构19个,年均受理各类案件1800余件。

商洛市最美法官评选表彰活动颁奖仪式

近年来,商洛中院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牢牢把握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工作主线,深入推进“1162”工作思路创新落实,忠诚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深化司法改革,加强队伍建设,审判执行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2017年,商洛中院被最高人民法院表彰为“全国法院党建工作先进集体”、在司法宣传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的人民法院,被省法院评为“全省法院政治工作先进集体”,党建研究、审判业务、脱贫攻坚、调研宣传、信息化建设、代表联络等多项工作被省法院授予“先进单位”称号,2014、2015、2016连续三年在全省法院考核中评为优秀等次,被省法院授予“集体二等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