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渭南市文物旅游局主要职能

一、局机关概况

市文物旅游局成立于2010年5月,在机构改革时由原来的文物局和旅游局组合而成。主要负责全市文物保护工作和促进全市旅游业发展。目前局机关现有36人(工勤人员3名),下设局办公室、规划建设科、文物科、博物馆科、行业管理科、安全与执法科、监察室等7个科室。下属单位有:渭南市文物保护考古研究所,现有11人;渭南市文物旅游稽查支队现有8人。

二、机关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级有关文物旅游事业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拟定我市文物旅游事业发展的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2、负责全市文物保护工作。拟定和组织实施全市文物保护规划、计划和文物保护抢救方案;管理全市文物考古勘探及发掘工作;组织全市县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全市重点文物保护项目及古建筑维修项目、全市世界文化遗产的申报、保护和管理工作;管理文物保护专项经费并监督使用。

3、负责全市文物和博物馆业务工作。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市文物、博物馆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和区域性文物保护、开发利用规划;负责全市文物、博物馆有关审核、报批工作;

4、负责全市文物安全保卫工作。督促检查和指导协调全市文物安全保卫和消防安全工作;拟定安全保卫、技术防范的方案和措施,并组织实施;依法查处文物违法行为,配合有关部门查处文物犯罪重大案件。

5、负责全市旅游市场开发工作。研究制定旅游市场开发战略;合理开发和利用文物资源,促进旅游事业发展;组织开展全市旅游整体形象的对外宣传和重大促销活动;组织指导重要旅游产品的开发、利用工作;组织指导全市假日旅游、红色旅游、民俗旅游和乡村旅游,推动旅游产业化发展;监测分析全市旅游经济运行情况,开展旅游统计及分析工作。

6、负责全市旅游景区(点)的规划和开发建设工作;负责全市重大旅游投资项目的审查、申报和管理;负责重点旅游项目的开发建设;承担对旅游景区(点)质量等级划分及评定有关工作。

7、负责全市文物旅游市场的监督管理。负责全市文物旅游行政执法监督工作,规范文物旅游市场秩序。

8、负责全市旅游行业管理。协调旅游交通;查处违反旅游法规、规章行为,优化旅游环境,受理旅游者投拆,督促、检查对投拆的处理,依法规范旅游企业经主要职责。

9、负责全市文物旅游普查及学术科研工作。组织旅游、文物资源的普查;负责文物征集、文物档案资料收集整理工作;指导全市文物学术和科研工作。

10、组织和指导全市文物旅游行业的教育培训和人才培养工作;负责指导文物旅游行业的精神文明建设。

 
 
责任编辑:赵万本  发布时间:2015年06月0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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