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阳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简介

咸阳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为咸阳市人民政府组成部门,成立于1984年5月,规格为县处级。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化,计划生育的工作职能和性质发生了深刻变化,2001年12月咸阳市计划生育委员会更名为咸阳市人口与计划生育委员会,2004年12月更名为咸阳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主要职能是负责全市计划生育政策性问题的调查研究和宏观指导;编制全市人口发展规划,制定人口和计划生育实施方案,按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要求对计划生育工作进行指导、协调;围绕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和决策,做好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促进全市人口计划的全面完成,有效控制人口增长,促使人口长期均衡发展。

咸阳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内设秘书科、规划信息科、宣传教育科、科学技术科、流动人口管理科、资产资金管理科、监察室7个科室和计划生育抽样调查队、计划生育协会办公室、计划生育宣传指导所、计划生育药具管理站、计划生育指导中心、计划生育培训中心6个科级事业单位。

近年来,在国家、省卫生计生委的精心指导下,咸阳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四中全会精神为指针,紧紧围绕稳定低生育水平、统筹解决人口问题、实现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目标,以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为先导,严格质量管理,深化优质服务,坚持依法行政,实施利益导向,注重综合治理,不断开拓创新,低生育水平持续稳定,群众对人口计生工作的满意程度不断提升。2010年元月我市被国家人口计生委授予全国人口计生综合改革示范市,9月被中宣部等13部委授予2011—2015年度全国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示范市,被中央综治办、财政部、人社部、国家人口计生委确定为全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均等化服务和社会融合示范工程试点市,连年被省委省政府授予全省人口计生工作一等奖,连年被市委、市政府授予目标责任完成“优秀单位”,连续两年被市委市政府授予目标责任考核“特别贡献奖”,为全市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创造了良好的人口环境。

2015年,是“十二五”规划的收官之年,是深化改革的关键之年,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开局之年,也是提升人口计生工作水平的重要之年。咸阳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总体思路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一个目标,即稳定适度低生育水平,统筹解决人口问题,实现人口长期均衡发展;深入开展两个创建,一是创建全国幸福家庭示范市,二是创建全国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单位;加快推进三项改革,一是以精减办事程序、提高基层服务管理能力为主要内容的生育服务证制度改革,二是以实施单独两孩政策为主要内容的生育政策改革,三是以卫生计生职能融合为主要内容的机构改革;精心实施四大工程,一是农村母亲健康工程,二是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工程,三是计生家庭创业工程,四是基层基础强基固本工程;切实抓住五个重点,一是深入开展流动人口卫生计生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和社会融合示范工程试点,二是扎实推进计划生育依法行政,三是不断深化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四是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五是切实加强计生队伍作风建设。确保全年人口出生率控制在12.1‰以内,自然增长率控制在5.8‰以内,出生人口政策符合率达到92%以上,出生人口性别比下降0.5个点。在全面深化改革和推进依法治国的实践中,坚持国策,服务大局,确保人口计生服务管理水平和人民群众满意度稳步提升,为建设“四强三领先”西部强市创造良好的人口环境。

 
 
责任编辑:赵万本  发布时间:2015年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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