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心为民忘我工作 业务精通屡破大案

——记子洲县公安局马蹄沟派出所所长胡斌权


所长 胡斌权

胡斌权,男,生于1976年9月9日,汉族,本科学历,陕西省子洲县苗家坪镇焦渠村人,1995年9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99年7月毕业于陕西省人民警察学校刑侦专业,同年被分配到子洲县公安局刑警队工作,2013年通过高级执法资格考试获得高级执法资格。2009年开始主持刑警二中队工作,2012年3月被任命为刑警大队副大队长(副科),2016年2月被任命为马蹄沟派出所所长至今(正科),2016年10月子洲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命胡斌权为“子洲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

在18年的公安工作中,胡斌权同志热心为民、忘我工作、业务精通、屡破大案,一心为民的工作得到了群众的认可,历年来收到群众自发送来的锦旗、锦匾80余副;年年任务超前,成绩突出,坚持不懈的努力也得到了组织的肯定:18次被评为 “先进个人”、4次获个人嘉奖,两次获个人三等功,两次获个人二等功,2014年还被评为榆林市公安系统首届“十佳民警”。

“世有伯乐而后有千里马”,特别是2009年胡斌权同志主持工作以来,工作成绩连续8年年年全局领先: 2009年胡斌权同志被市局评为全市刑侦工作先进个人,2010年因工作突出获个人三等功一次,2011年清网行动中抓获10多名逃犯,破获多年的命案积案,在2012年1月获个人二等功一次;2012年、2013年再次因深得民心、工作特别突出被报请个人二等功一次;2013年10月因表现出众,立过二等功被推选出作为“功模“代表到省公安厅培训,得到省厅杜航伟副省长、公安厅长等省厅领导的接见;2014年胡斌权同志工作成绩突出又全局领先,被评为榆林市公安系统首届“十佳民警”得到市委书记胡志强等领导的接见;2015年2月再次被授予个人二等功一次;2016年3月因成绩突出被市局授予个人嘉奖一次。


胡斌权同志为人正直、廉洁自律、业务精通、办案公正。18年来先后办理各类案件1200余起,没有一起案件的当事人因该同志办案不公而上访上诉,相反都不同程度地成为“朋友”、特情、耳目,成为日后工作的群众基础。时刻不忘走群众路线,在胡斌权同志那里找不到“冷、硬、横、推”那些不正之风,找不到“没有好处不办事,有了好处乱办事”那些歪风邪气,相反对每一位当事人都能热诚接待,从不看人下菜,从不因案子小而不重视。该同志常常用换位思考的方式对待当事人,总是站在他人的角度,耐心地听他们说完,在不违反原则的前提下,胡斌权同志替他们想办法、出主意、让他们正视现实、直面自己的案件,并热情耐心地替他们化解矛盾、解决后顾之忧。在执法中,该同志还非常重视执法的社会效果,在严格执法的前提下,常常做些别人认为与案件无关的工作。胡斌权同志时刻不忘在办案中化解矛盾,极力阻止小事变成大事,小案变成大案,为社会创造和谐的气氛。近几年该同志就收到群众自发送来的锦旗、镜匾80余副,没有很好的群众工作是不可能得到的,连续8年来个人绩效考核全局领先,很多有影响的大要案件都是胡斌权同志主办的,所获奖项是全局争先创优学习的典范。